她跟我说:“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,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,每星期来三次,我要什么就有什么,茶来伸手,饭来开口,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,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。呜,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,人会变懒精的,”她笑,“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,都是狄奥的,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。”
“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,昨天下楼运动,才跑半个圈,肺都险点儿炸了。唉,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。”太初说道。
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,她几乎天天作画,作品改了作风,从写实转为抽象。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,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。
在这两个月中,我内心极其矛盾,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,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。
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,岳父临终郁郁寡欢,他提到玫瑰的时候,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,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。
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,一身锦衣,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。
呵,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,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,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,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,有个扔炸弹的机会,杀与被杀,都落得痛痛快快,好过历久受折磨。
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,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,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。
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,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,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,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。
我觉得分外的寂寞。
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,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,什么牙医生、大律师、建筑师,闹哄哄的金童玉女,每周未去滑水跳舞。
我若不跟着去呢,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,跟着去呢,闷得要死。劝太初也不要去呢,又没这个勇气。
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?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,嫁了得体的丈夫,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,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,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。
不不,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,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,所以我痛苦了。
母亲劝我,“她已经是你的人了,不如早日结婚。”
我烦恼地说:“结婚有什么用?那些男人,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,一点都不忌讳,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,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,人人都不择手段。他妈的!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,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,不要脸。”
母亲说:“你想他们还懂得‘君子不夺人之所好’?结了婚到底好些。”
“妈妈,男子汉大丈夫,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……太悲哀了,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。”
“你若爱她,就不必争这口气,”母亲,“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。”
“向谁求婚?”
“她母亲呀。”
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,研究如何重镶过,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。
我忽然暴躁起来,“妈妈,谢谢你,别烦了,再搞也搞不过人家,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!”
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,“我管人家如何?子勿责娘亲,狗不嫌家贫!”
我立刻懊悔,“妈妈,原谅我,妈——”
“你糊涂了你!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?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,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,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!”
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,半日不跟我说话。
我倒在沙发上。
沉吟半晌,我反复地思想,唉,命中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,做人要豁达一点。
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,得到上宾的待遇,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。
母亲见了罗太太,一怔,坦白开朗地说:“罗太太,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,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。”
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,嗫嚅地说:“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。”
母亲连忙笑道:“罗太太,我岂敢是那个意思!”
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,比起罗太太,也显得能说会道,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。据黄振华说: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,其余世事一窍不通,是个大糊涂。
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,一条黑绿丝绒长裤,戴一套翡翠首饰,皮肤是象牙白的,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……我呆视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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