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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风又大又冷,不如回去点着暖炉看看书。
“大公子可真是喜新厌旧。”
李凤歧瞥他一眼,装模作样地叹气:“若日后有人比我待你更好,我这旧人可该如何是好?”
叶云亭垂眸看他,眼神很柔软。
在他目光扫过来时,又倏尔收起来,换了一副笑模样,没有接他的茬:“王爷与其整日想些有的没的,不若多看些书。
读书使人明理。”
多看点书,也好少说些胡搅蛮缠的话。
李凤歧一噎,深深看了他半晌,嘴里还在嘀嘀咕咕:“大公子果然今非昔比。”
这话里有话的模样,都快青出于蓝胜于蓝了。
李凤歧啧了一声,心里冒出些危机感。
这样下去可不成。
第57章冲喜第57天喝点药
庄子在半山腰上,与世隔绝。
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,再由厨子烹制,一日三餐,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。
吃好喝好,又无俗世烦忧。
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,便在屋里看书——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,送到了叶云亭屋里。
每日里,点上小火炉,再温上一壶茶,捧一本书,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。
这日,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。
书名叫南越游记。
笔者未具名姓,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。
她从百越出发,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,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,行文十分诙谐有趣,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,也能引人发笑。
叶云亭盖着薄毯,偎在炉边,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。
看过一半时,却见笔者语气一转,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。
“五月初五,端午。
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。
黑衣,长剑,小脸俊俏。
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。
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,但他却并未理会我。
罢了,那便我请他喝酒吧……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,冷冰冰像块石头,若是从前,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。
不过现在……谁叫我喜欢他呢。”
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,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。
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,及至过半,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,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。
叶云亭合上书,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,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,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。
犹豫半晌,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,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,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。
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,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,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,回回都是草草带过。
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,叫他凝目看了许久。
在游记最后,笔者写道:“即将折返百越,赫连送我出杞厘,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,他未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