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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刚好是周二。
体育课上,我没洗头,用框架眼镜遮住哭肿的核桃眼,还破天荒地穿了全套校服,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看不到我。
然而一米七几的大高个,目标还是不小,我和小包子在小卖部买水的时候被人拍了拍肩。
“放学到你家小区门口见。”
面无表情地说完,确认我听进去了,杜寒川就转身出了小卖部。
那是他第一次主动找我。
所以当时,周围我们班的同学不是奸笑出月牙眼,就是互相推胳膊,一脸看好戏的样。
小包子更是惊讶得合不拢嘴。
比起惊讶,我觉得更奇怪的是杜寒川为什么会知道我住在哪里——为了让我方便上学,老爸当时在学校附近给我租了套小公寓,就在公交站马路对面。
虽然很近,但从来没在他面前回过家。
放学后,我顶着一个早上也没消肿的金鱼眼回家,远远就看到杜寒川高高的侧影出现在了小区门口。
他转过身来,在原地凝望我。
连转身都这么优雅这么帅,受不了。
所以我很难受。
为什么早上没洗头……
我垂着脑袋走过去,有些自卑地小声说:“学长找我有事吗……”
“你愿意等我吗?”
那是我第一次长时间和他对视。
我才发现,他虽然头发乌黑,眉骨高,眼睛颜色却比大部分人都浅,看上去真跟画一样好看。
“嗯?等你?”
他叹了一口气:“你不是说过大学想留在上海么。
我会填上海的学校,然后你等我两年。”
最开始只觉得他这个说法很奇怪。
明明是他先考入大学,怎么叫我等他,不是应该他等我吗?当时我的解读是:因为杜寒川是一个很有责任感又传统的男孩子,所以觉得他等我的时间不是时间,而我为他保持单身到大学,是我在付出,他承认并感谢我的付出。
当然,后来跟他分手以后,我又有了新的解读:他如此自以为是,不会等任何人,所以即便是他等我,也要说成我等他。
可当时的我是多么无怨无悔,眼中充满了泪水,用力点点头。
他低头笑了,摸了摸我的头:“翩翩,好好学习,我们大学见。”
“我会的。
我会好好学习的。”
我更加用力点头,泪水在眼眶里滚来滚去。
我活了二十二年,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,因为过度喜欢一个人而热泪盈眶。
满溢出来的爱意,无处倾诉,都统统化为我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动力。
想要追上他。
想要和他并肩而行。
想要有一天不再仰望他,而是以一个优秀女孩子的姿态,被他欣赏,被他爱慕。
因为喜欢他,我的成绩突飞猛进;因为喜欢他,我获得了龙彩奖;因为他,我拼尽全力去拥抱人生与梦想。
他是照亮我青春的阳光。
成为画家是我的梦想。
他也是我的梦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