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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男人哪里最性感引出的

我有几个很要好的女朋友是南美洲的拉丁裔,热情奔放,可以无话不谈。

在一个普通的周末大家又聚在一起,聊完工作聊孩子,聊完美食聊减肥,最后话题转移到那个顶天立地、不可或缺的物种身上—男人。

不知是谁先提议,说说男人的哪个部位最性感。

需要解释的是,不是说看见男人就盯着这些地方陡生爱意,而是说如果喜欢一个人,最容易被他的哪里所吸引。

大家都是有点文化的人,庸俗也要设个底线,所以讨论范围当然要限于内裤之外。

于是有人说眼睛,有人说鼻子,还有下巴、肩膀等。

另外,有点肥的肚子,以及有点光的脑壳,竟然也不乏有人青睐。

轮到我表态了,非常困难,因为直到那一刻前,这个问题从来没在我的脑子中出现过。

为了显得合群些,我倒也给出了答案:从指尖到臂弯那一段。

异性一双结实有力的手,延伸到轮廓分明的小臂,的确是我习惯第一眼就瞧过去的。

我不知道为什么,猜测可能有两个原因。

我小时候体弱多病,常泡医院,在刺鼻的药味和冰冷的针头间,最大的安慰是枕着父亲的胳膊,由他轻抚我的乱发和小脸。

也许从那时起,在我稚嫩的心田里,就埋下了温暖的种子。

长大后恋上一位高个子的男同学,柔滑的小手和粗壮的大手第一次碰撞,不啻于宇宙大爆炸。

他轻轻地攥着我的手,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;我静静地挽着他的胳膊,是世上最快乐的时光。

当然,后来那位男同学又去攥了别人的手,我也挽了他人的胳膊,但是没有什么能改变我不由自主对手臂的好感。

它们代表着力量,能够搬去如山的重荷,更代表着呵护,可以抹去我的泪滴,拥我同看日落日出、月圆月缺。

讲完了,我都快被自己的肉麻羞到桌子底下,拉丁美女们却非常感动,一致认为我的爱法很有品位,不像她们,很快就直奔主题了。

在国外住得久了,了解的风俗广了,比如仅看一下南美的狂欢节,就不难想象,东方式云山雾罩的含蓄对拉丁女友来说比高科技还诡异。

但不做不等于不欣赏,我被她们一致认为最有诗意。

这场谈话其实发生在几年前,偶尔想起我仍觉得有趣。

更有意思的是,就在之后不久,我这种美好的感受却被另一位好友轻轻的一句话重重地搅碎了。

她叫文迪,是一个率性的美国白人,相识十几年来始终单身,我和我们俩共同的华人女友小敏甚至怀疑过她是女同性恋。

那天和她一起吃饭,意犹未尽提到我对男人手臂的感觉,想听她有何高见。

她停了几秒,认真地问我是否真这么想的,我毫不犹豫地答了是,并稍稍偏离拉丁女郎的本意,给自己拔了拔高:我之所以欣赏男人的手臂,是因为它是一种亲情与爱情的混合物。

听我陈词完毕,慢慢啜着饮料的文迪又问了一句话,让人大跌眼镜:“你没挨过揍吧?”

“挨揍?挨谁的揍?”

“挨男人的揍。”

她吐出吸管,坐直身子,目光淡然。

“没有啊。”

我心说谁敢动我,反了他了。

“问题就出在这儿,”

文迪娓娓道来,“同样一双手臂可以做很多事情,你只看到它的好处,却没看到坏处。

我跟你刚好相反,我特别害怕它,在我这里手臂完全是危险的同义词,因为我历经过太多次我爸打我妈。”

她以前提过自己父母离异,借此为我补充了一个完整的故事。

原来文迪的父亲是一个私生子,从小就被送人,他养父乖张暴戾,造成其个性也非常扭曲。

高中时文迪的父亲看上了自己的同学,即文迪的母亲。

她双亲早逝,性情柔弱,很快被文迪父亲牢牢地控制住,开始了十几年的悲惨婚姻。

文迪说记不清有多少次,不论有没有缘由,父亲发起脾气就揪着母亲暴揍,拳打脚踢在她家就像空气一样稀松平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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