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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几天反复思考,为什么我会这么执着喜欢一个女生,后来在作品中我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!
因为,就是忘不掉,所以才刻在心里。
如果还能再见,我应该不会和她相见。
道理很简单,就像一直喜欢的小说,我写了一半然后不写了,等十几年过去再回头看的时候,依然会怀念,可我不会续笔了。
在当下,没有珍惜,凭什么敢说以后就一定会珍惜?
我没错,王新雨也没错。
错的只是没有坚持下去,我们都各奔东西了。
我还是会喜欢她,但我不会让她知道了。
即使,她总有一天会看到我写的小说,那我也不会再与她相爱。
没有原因,大家都知道。
就这样,凑合着过下去也挺好。
爱情啊,的确很美好,同时也是最难割舍的玩意儿。
我大概会娶一个有意思点儿的女生,因为能让生活变得开心,能让我的生活彻底抹去王新雨留下的痕迹。
至于为什么,她心里明白。
从王新雨来到我的世界,再到她离开我的世界是我一整个青春。
谢谢,对不起,再见。
如果时间真的能倒流一次就好了!
回到和她刚认识的第一天,我一定让她这辈子都忘不掉我!
可惜,我没有那种异能,世界也不会重新来一次时光回溯。
那我就把我的作品都写到全国吧?!
让世界各地的人知道,我秀了一个天大的恩爱!
我把我的青春都给了王新雨这个女生,在莱州这个城市里能喜欢她,我从来没后悔!
我依然喜欢你,可你已经不会回来了。
那我祝你前程似锦,得遇良人,子孙满堂,幸福一生。
现实里的我,已经不欠你情了。